阿成老師有沒有跟你說很重要,很重要很重要
你就是不抄,不抄不抄
沒關係呀(丟筆)
不抄,大不了不懂時就被叫去法院喝茶聊天而已嘛
是不是
不過沒關係
咱們班的助教上這門課也多少聽了一些,也回饋一下那些不抄的同學
好
如何得到本課程小小重點的的回饋呢?
回家後
有看見此篇者,立刻撥打助教電話,並說出「水喔」
即可得到下午的課程小小重點
好啦,不鬧了
直接po出來了,在下面,我盡量打出來而已,有錯的話,還請同學相互討論,和我說一聲呦!感謝!!!
消保概論
消保法第十九條相關規定「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,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得於收受商品七日内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説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」
郵購買賣: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、電視、電話、傳真、型錄、報紙、雜誌、網際網路、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,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。
訪問買賣: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它場所從事銷售
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(帝王條款),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益,可請求損害賠償。
口頭契約 成立
例如:中午啾甘心到好好吃小吃店和阿成老闆點了一碗魯肉飯,而老闆聽到後說了句:「好」
正當老闆端了魯肉飯至啾甘心面前時,啾甘心卻說了句:我不爽吃
這時候,啾甘心並不能不承認這個口頭契約,因為口頭上的契約是有效的
所以…啾甘心就算真的不爽吃還是看了不想吃,還是得付出一碗魯肉飯的錢,管你大碗還是小碗 : )
著作種類:語文、音樂、戲劇舞蹈、美術、攝影、圖形、視聽、錄音、建築、電腦程式
著作權保護範圍:活的愈久保護愈久,至死亡那刻,自然人的身份,死後再加50年保護期間
若是法人的部分:公開發表後算五十年為其保護期間
共同著作人:最後一人死掉後再加50年,為其保護期間
我累了,哈哈: )